黃山郵電大酒店4~7層房屋租賃項目公告
發(fā)布日期:2017-11-02 瀏覽次數(shù):699 【字體:大 中 小】
黃山郵電大酒店4~7層房屋租賃項目公告
委托方承諾本次出租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本項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序號
|
內(nèi)容
|
說明及要求
|
||||||||||||
一
|
項目名稱
|
黃山郵電大酒店4~7層房屋租賃
|
||||||||||||
二
|
項目編號
|
JRAZB2017-014
|
||||||||||||
三
|
委托方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黃山市分行
|
||||||||||||
四
|
公告、
競價期限
|
公告期:2017年11月1日9:00始至2017年11月21日17:00止。
競價期:2017年11月22日9:00至10:00止。
|
||||||||||||
五
|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出租標的
|
層數(shù)
|
結構
|
參考面積(㎡)
|
證載
用途
|
租期
|
免租金裝修期
|
租金底價(萬元/年)
|
履約保證金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
黃山郵電大酒店4~7層房屋
|
第4~7層
|
混合
|
約3114.73
|
商業(yè)
|
5年
|
無
|
30
|
中標后,前三個月租金總和
|
5
|
|||||
1.標的坐落位置:標的位于黃山市黃山區(qū)甘棠北海南路西側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黃山區(qū)支行4~7層;
2.標的權屬情況:房屋有房產(chǎn)證、土地證;租賃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提供該處標的的權屬證明和租賃證明,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證照;
3.房屋水電表均在出租方名下,出租方不負責提供水費及電費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承租期間如需進行水電增容、水電線路或上下水管道改造,均由承租人自行辦理并承擔全部費用,如因上述問題造成承租人未能按預想方案使用房屋,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房屋有滲漏情況,由承租人負責維修并承擔全部費用,租賃期內(nèi)租賃房屋的日常維修(含對墻體屋面地面及上下水管道滲漏破損等維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產(chǎn)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5.電梯由承租人負責維修并承擔全部費用,租賃期內(nèi)電梯的日常維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產(chǎn)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6.房屋的店招設置需承租方自行與城管部門協(xié)調(diào),如未獲批,不可設置店招;
7.承租人如因單方面原因租賃未滿一年提前退租,須交納等價于兩個月租金總和的違約金;如未滿兩年提前退租,須交納等價于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8.出租方為一般納稅人,按5%的簡易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只能向(一般納稅人)承租方提供稅率為5%的房屋租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只能向(非一般納稅人)承租方提供房屋租賃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9.房屋移交時屋內(nèi)的遺留雜物及裝修垃圾等由承租人負責清理。
|
||||||||||||||
六
|
房屋租賃用途要求
|
1.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證載用途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2. 承租人不得將該處房屋用作《新消防法》(09版)第七十三條列示的人員密集型營業(yè)場所使用。承租人使用房屋經(jīng)營不得從事產(chǎn)生煙塵、噪音、刺激性氣味等污染的項目;不得從事有安全隱患的行業(yè);不得在租賃房屋內(nèi)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從事違法經(jīng)營。
|
||||||||||||
七
|
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xù)的境內(nèi)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參與報名及競價。
|
||||||||||||
八
|
對意向承租人的特別要求
|
(一)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xiàn)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完成報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標的面積僅作參考,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實際移交面積與參考面積不符的,不調(diào)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nèi),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三)租賃期內(nèi),出租房屋必須由承租人本人經(jīng)營,未經(jīng)委托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及與他人合作經(jīng)營。
(四)租賃期內(nèi),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fā)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wǎng)絡)、垃圾清運、物業(yè)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五)租賃期內(nèi),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jīng)委托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nèi)房屋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六)租賃期內(nèi),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多退少補。
(七)《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nèi)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八)承租人自《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簽合同的將移交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處理。合同簽訂后,委托方按合同約定期限將租賃房屋交付給承租人。
(九)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房屋租賃合同》。
|
||||||||||||
九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履約保證金與首期租金一并支付。
承租人向委托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終止且無承租人責任后無息退還。
|
||||||||||||
十
|
承租人確定方式
|
1、實行價高者得的原則。競租者可按照每輪不少于1萬元進行舉牌加價競價。
2、主持人連續(xù)第三次報出最高應價前,如無人加價,則宣布出價最高者為招租競得人。
3、競得人競得后,所涉及一切承租手續(xù)及稅費由競得人自己承擔。
|
||||||||||||
十一
|
項目報名及競價
|
凡有意參加競租者須攜帶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介紹信、被委托人身份證(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以及伍萬元(¥50000元)競租保證金匯款憑證到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競租不成則保證金退還(不計息)。
|
||||||||||||
十二
|
競價保證金支付
|
競價保證金支付賬號:
|
||||||||||||
戶名:
|
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開戶行:
|
建行合肥蒙城路支行
|
賬號:
|
34001464508053000183
|
|||||||||
注意事項:
1.意向承租人必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使用企業(yè)的銀行賬戶(自然人的通過銀行匯款),向出租標的對應的保證金繳納賬號足額匯入競價保證金;
2.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承租人須確保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
3.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shù)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賬、現(xiàn)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報名成功,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
||||||||||||||
十三
|
競價保證金處置
|
1.按公告要求確定承租人后,承租人繳納的競價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首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繳納的保證金在確定承租人后5工作日內(nèi)辦理退還(不計息);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一致造成的競價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
||||||||||||
十四
|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合肥市蜀山區(qū)潛山北路478號國瑞大廈16樓;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承租人為企業(yè)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
||||||||||||
十五
|
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區(qū)潛山北路478號國瑞大廈16樓,聯(lián)系人:王工,電話:0551-65666175, 18655156452。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nèi)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
十六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承租人應按第一年實際月租金20%的標準一次性向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務費。
|
||||||||||||
十七
|
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
承租人存在下述情況造成項目無法履約須重新組織公開租賃的,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1)超過規(guī)定時間無正當理由不領取《成交確認書》的;
(2)領取《成交確認書》后無正當理由放棄承租資格的;
(3)未按照公告約定簽署《房屋租賃合同》的;
(4)經(jīng)有權部門查實存在影響成交結果的違法行為的;
(5)其他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無法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
上述競價保證金優(yōu)先抵扣本次租賃行為中交易雙方的交易服務費。
|
||||||||||||
十八
|
其他說明
|
(一)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nèi)至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
(二)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wǎng)站上及時發(fā)布(網(wǎng)址:http://www.ahtba.org.cn),該公告內(nèi)容為出租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承租人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人應主動上網(wǎng)查詢。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四)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
||||||||||||
十九
|
聯(lián)系方式
|
現(xiàn)場踏勘
|
聯(lián)系人:汪先生,聯(lián)系電話:0559-2322381
|
|||||||||||
項目負責人
|
聯(lián)系人:王工,聯(lián)系電話:0551-65666175,18655156452
合肥市蜀山區(qū)潛山北路478號國瑞大廈16樓
電子郵箱:463656790@qq.com
|